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通常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具体分情况略有差异。因其产权由政府(或指定机构)与购房人按份共有,签约时政府产权持有方需签字盖章,购房人若为多人共有的,也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若为共同共有,必须全体共有人签字,否则合同可能无效;若为按份共有,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签字。
若有共有人无法到场,需提前办理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与期限,由受托人代签,否则合同可能存在效力瑕疵。未获同意擅自签约,易引发产权纠纷,后续还可能无法办理过户,建议务必确保签字环节合规。

共有产权房产权纠纷的常见类型集中在份额、处分、管理收益等多个与共有人权益相关的场景,具体如下:
1、产权份额界定纠纷:购房时未书面约定份额,仅口头协商,后续因出资凭证不全,共有人对各自产权占比产生争议;另外像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界定模糊,若子女离婚,易引发该部分对应产权份额的归属纠纷。
2、擅自处分产权纠纷:共同共有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处分房屋,按份共有处分则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而常有共有人未经合规同意,私自出售、抵押房屋份额;还有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擅自转让共有房产,这些行为都会引发纠纷。
3、房屋管理与收益分配纠纷:部分共有人擅自出租房屋并独吞租金,或房屋需大修、缴纳物业费时,部分共有人拒绝承担对应份额的费用;此外遇到房屋拆迁,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也会产生此类纠纷。
4、产权分割纠纷:当共有关系终止,如离婚、合伙买房散伙时,共有人对分割方式有分歧,有人想卖房分钱,有人想拿房补偿对方;同时对房屋市场价认定有争议,一方觉得应按当前价算,另一方认为需考虑其他因素,进而引发矛盾。
5、产权登记相关纠纷:可能因登记机构失误,把共有产权房登记在单个共有人名下;也可能存在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信息错误,后续真正的共有人要求更正时易产生纠纷。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