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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详细解读惠农政策及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1 13:03:12

编者按:2007年全国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后,全国农村困难家庭将逐步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相关政策。为帮助广大农民朋友更详细地了解这项惠农重大政策的内容和具体措施,引导基本生活困难群众正确申领低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部部长高华军现请民政部就以下问题给予意见:答复。

农村低保政策问答

问:全国各省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如何?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政府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报告指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举措。目前,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地方在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同时,也在抓紧做好农村低保过渡的准备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1788.4万人,农村特困对象577.5万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目前进展,今年内全国将建立并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困难家庭解决温饱问题。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哪些考虑?如何界定低保对象范围?

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从长远来看,全国范围内。设定这个目标主要考虑两点:

首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2010年之前,要“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帮助有条件、有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发展生产、自力更生逐步摆脱贫困。另一方面,要落实低保制度,通过低保制度的实施,对那些无法维持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进行救助。二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尽快建立低保制度。农村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通过低保救助,使困难群众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地区。

各地规定的农村低保范围一般是针对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困难人员。从各地农村低保实际情况看,不少地区要求保障重点放在因病、残、老弱、家庭缺乏劳动力、生活条件差等原因的人员上。使家庭生活常年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低保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受到财力等原因的限制。首先,将农村最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使低保标准以下的人员都能领取低保,实现“应有尽有”。收到”。同时,重点保护家庭缺乏劳动力的贫困人口,也有利于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千方百计发展生产,努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生活问题。

问:如何理解农村低保标准的含义?各地确定低保标准的原则是什么?贫困农民一般能从政府领取多少低保?

答:在确定低保标准时,除少数东部发达地区外,大部分地方都以国家每年公布的贫困标准为依据。 2006年国家公布的贫困标准为人均年收入683元,2007年公布的人均年收入为693元。从低保工作发展趋势看,今后各地制定的低保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贫困标准。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公布的贫困标准是维持农村居民温饱的绝对贫困线。农村低保至少要保证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绝对贫困线,否则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需要就无法得到保障。但低保标准不宜高于贫困线太多,否则不利于鼓励群众生产自救。目前,全国实行农村低保地区的平均低保标准为人均每年1000元左右,最低的只有600多元,最高的达到2000多元。

关于农村低保实际补贴水平,根据民政部统计测算,截至2006年底,低保对象每月实际领取的低保金额为人均33.2元,截至2006年底,低保对象每月实际领取的低保金额为33.2元。 2007年第一季度为27.6元。去年下半年以来,部分中西部省份出台了新的农村低保政策。虽然覆盖人数有所增加,但人均补贴水平略有下降。从补贴水平的地区分布来看,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23个省份,人均补贴水平为每月35.4元,其中东部地区为50.9元,中部地区为25.3元。 ,西部地区25.5元。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得到的信息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普遍认为低保对象实际补贴金额应为每人每月30至40元,且至少不少于30元,即每人每天 1 个。元(可以买一斤粮食)级别。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各级政府投入的逐步加大,这一目标需要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针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给予其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的收入如何计算?

答:确定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条件,是审批低保对象的重要程序。目前,各地在确定低保申请人收入时,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个别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经营。津贴。城镇化水平较高,工作基础较好,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差额发放低保以及安全标准;另外,一类是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渠道众多,生产经营活动形式多样,家庭收入难以准确计算。但困难家庭的情况邻居等实际情况是了解的。通常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初步核实。在此基础上,更多地依靠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低保对象,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阶段发放低保金。这样更适合农村的特点,也更简单、容易。好的。

问:低保对象的确定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

答: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各地普遍对低保对象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有具体规定,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等基本原则。从各地的做法来看,一般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进行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乡(镇)政府、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根据情况提出审批意见。村民民主评价意见。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收入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审批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或审查。有关部门还应当及时反馈审批结果,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原因。

问:各级财政农村低保资金投入情况如何?如何完善管理机制,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户家庭?

答: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很重要的一点是落实中央决策,解决好资金来源问题,逐步建立稳定的低保资金保障机制。国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主要体现政府责任,资金主要来自各级财政投资。过去,各地实施农村低保的资金均来自地方各级财政。去年,地方财政农村低保支出共计41.6亿元。加上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资金13.9亿元,总额为55.5亿元。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给予财政补贴。中央对地方补贴将成为支持地方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说,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低保资金的来源和数额将得到保障。同时,各级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通过银行、邮政等方式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各办事处、信用社等机构要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低保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发表于《农民文摘》2007年第6期

发表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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